職稱評定 ▏關于開展成績優(yōu)異的高級工程師認定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工作的通知
晉人社廳函﹝2019﹞614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各企事業(yè)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在部分職稱系列設置正高級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7〕139號)和我省《關于在未設置正高級職稱系列增設正高級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18〕626號)有關精神,為健全完善職稱層級設置,確保改革政策配套銜接,維護好廣大專業(yè)技術人才切身利益,現就開展成績優(yōu)異的高級工程師認定正高級工程師職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在全省各類企事業(yè)單位、非公經濟組織中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且經我省原成績優(yōu)異的高級工程師評委會評審取得成績優(yōu)異的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的在職人員。下列人員不在此次認定范圍:
1、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2、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到正高級評審委員會收審材料截止之日,已滿法定退休年齡未辦理退休手續(xù),也未經規(guī)定部門批準延長退休,或批準的延長退休時限已滿的人員;
3、取得成績優(yōu)異的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后,受到違紀違法處分處罰仍在處分處罰影響期內的;
4、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5、具有其他不予認定情形的。
二、認定方式
符合認定范圍的專業(yè)技術人才,經所在單位申報并由省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核認定后,重新確認正高級工程師職稱,并統(tǒng)一換發(fā)職稱證書。
三、認定申報程序
1、個人自主申報。專業(yè)技術人才不受用人單位崗位限制,符合條件即可申報認定。
2、用人單位推薦。用人單位對符合條件的人員身份信息、證書信息、違規(guī)違紀行為、申報材料等進行匯總核對,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單位主管部門。
3、主管部門審核。各市人社部門或單位主管部門要本著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對申報人員信息進行認真梳理,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進行把關和負責,特別是對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要認真審查,并將通過審核的申報材料報送至省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
4、審核認定。省正高級工程師評審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認定,通過認定人員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發(fā)文公布,并換發(fā)職稱證書,原取得的成績優(yōu)異的高級工程師證書同時失效。
四、申報材料內容
1、《山西省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認定申請表》一式四份;
2、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3、成績優(yōu)異的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證書;工作能力、業(yè)績成果、學術技術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五、有關要求
1、開展成績優(yōu)異的高級工程師認定工作是深化工程系列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工程技術人員切身利益,涉及時間跨度長、人員數量多,各市人社部門和單位主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通過短信、微信、網站等媒體廣泛告知,確保做到不漏單位、不漏人,確保認定工作順利進行。
2、各市人社局、單位主管部門須對申請認定人員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并在《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認定申請表》相應欄目中加蓋印章后,于2019年6月31日前將申請認定材料報送至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服務中心。
3、認定工作結束后,正高級工程師職稱進行正常評審,除特殊情況外,不再進行新的認定工作。
4、不在認定范圍的取得原成績優(yōu)異的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各項待遇按原政策執(zhí)行。
5、申報材料采用電子文檔與紙質材料相結合的形式,報送材料時,須交驗相應原件,審核通過后退回。
報送地址:山西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服務中心培訓教育科(太原市迎澤大街162號山西省人社廳事業(yè)事業(yè)單位服務中心5層)聯(lián)系電話:0351-5621534 聯(lián)系人:張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