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爭辯過自己的票?
幾年前我曾經有過一次。
我收到郵件中的一張票,因為在停車燈右轉,沒有先停下來。那是半夜,沒有人在附近,我做了一個“加州卷”,放慢速度,但沒有完全停下來。我被交通燈上安裝的攝像頭抓住了。機票大約130美元。
我對該鎮(zhèn)的郵件引用法進行了一些研究,并發(fā)現市政法規(guī)定引證必須在違規(guī)后兩周內郵寄。我看了看信封上的郵票,注意到機票參考日期后的十八天。我注意到代碼部分,它說了什么,并要求舉行聽證會來對比票。
當我進入法庭時,我注意到有近百人,都有交通票。顯然他們把所有類似的案件混為一談。檢察官來到我們這些要求對機票提出異議的人,并強烈建議我們所有人要求進行緩解聽證會。她表示,如果有視頻證據,競爭的可能性很小,而且我們會被罰款,而且沒有機會進行緩解。為了激勵緩解,他們還首先進行了所有的緩解聽證會,并且只有在法庭結束時他們才能進行爭論。這樣,如果你減輕了,你就會浪費更少的時間。好吧,我休了一天,拿了一本好書,所以我并不著急,繼續(xù)告訴檢察官我會堅持參加競選。
法官審閱了所有的引文,并觀看了法庭上的所有攝像機視頻,然后根據人們演習的危險程度減輕了一些門票。幾個小時后,他終于參加了爭議聽證會。
他看了我的視頻,然后說道:“先生,看起來你似乎沒有完全停下來,法律很明確,違法行為已經發(fā)生了”
對此,我回答說:“我不是在爭論是否犯了違法行為,我認為這個城市沒有遵循正確的程序”,然后我繼續(xù)引用兩周法律的文本,以及代碼參考。他查了一下,然后說“你是對的,你有證據嗎?”此時我給了蓋章。他看了看,點點頭,說“引用被解雇了!”
我甚至得到了其他人爭辯他們的票的掌聲:)
這是我打律師的唯一經歷。它效果很好。
PS:對于那些生活在美國以外的人來說,在美國,你可以在紅色交通燈處右轉,只要你能夠交通,但你必須先到達一個完整的站點。



















